01

来源原则写在编辑之前

编辑约要求任何争议信息先确认来源类型,公开文件、媒体报道、当事方回应和网友讨论不得混写。 在“编辑约·来源原则写在编辑之前”中,来源原则写在编辑之前先标主体和来源;编辑约再写公开状态与资料缺口。讨论热度不会被来源原则写在编辑之前当成事实强度。

在编辑约的“来源原则写在编辑之前”环节,编辑先核对主体与时间。若编辑约发现转述改变语义,会在“来源原则写在编辑之前”标出差异。资料不足时,编辑约保留空白,不替事件补写细节;读者仍可沿公开来源继续回查。

02

标题不能超过证据强度

缺少可靠结论时,不使用“实锤、坐实、全网证实、内幕曝光”等词吸引点击,标题必须与正文证据匹配。 在“编辑约·标题不能超过证据强度”中,标题不能超过证据强度先标主体和来源;编辑约再写公开状态与资料缺口。讨论热度不会被标题不能超过证据强度当成事实强度。

在编辑约的“标题不能超过证据强度”环节,编辑先核对主体与时间。若编辑约发现转述改变语义,会在“标题不能超过证据强度”标出差异。资料不足时,编辑约保留空白,不替事件补写细节;读者仍可沿公开来源继续回查。

03

隐私边界优先于猎奇价值

私人手机号、家庭地址、医疗信息、未成年人资料和未经授权私密影像即使流传,也不进入正常编辑流程。 在“编辑约·隐私边界优先于猎奇价值”中,隐私边界优先于猎奇价值先标主体和来源;编辑约再写公开状态与资料缺口。讨论热度不会被隐私边界优先于猎奇价值当成事实强度。

在编辑约的“隐私边界优先于猎奇价值”环节,编辑先核对主体与时间。若编辑约发现转述改变语义,会在“隐私边界优先于猎奇价值”标出差异。资料不足时,编辑约保留空白,不替事件补写细节;读者仍可沿公开来源继续回查。

04

图片使用需要说明语境

公开宣传图、机构图片与媒体截图应避免误导性裁剪,无法确认来源时宁可不用,也不靠视觉暗示制造事实。 在“编辑约·图片使用需要说明语境”中,图片使用需要说明语境先标主体和来源;编辑约再写公开状态与资料缺口。讨论热度不会被图片使用需要说明语境当成事实强度。

在编辑约的“图片使用需要说明语境”环节,编辑先核对主体与时间。若编辑约发现转述改变语义,会在“图片使用需要说明语境”标出差异。资料不足时,编辑约保留空白,不替事件补写细节;读者仍可沿公开来源继续回查。

05

更正机制属于内容的一部分

资料变化后应及时修改受影响内容,并说明重要变化的原因,不能只悄悄替换结论。 在“编辑约·更正机制属于内容的一部分”中,更正机制属于内容的一部分先标主体和来源;编辑约再写公开状态与资料缺口。讨论热度不会被更正机制属于内容的一部分当成事实强度。

在编辑约的“更正机制属于内容的一部分”环节,编辑先核对主体与时间。若编辑约发现转述改变语义,会在“更正机制属于内容的一部分”标出差异。资料不足时,编辑约保留空白,不替事件补写细节;读者仍可沿公开来源继续回查。

06

编辑责任要求可复核

每篇内容都应让读者看得出哪些是事实、哪些是报道、哪些是回应、哪些只是编辑观察。 在“编辑约·编辑责任要求可复核”中,编辑责任要求可复核先标主体和来源;编辑约再写公开状态与资料缺口。讨论热度不会被编辑责任要求可复核当成事实强度。

在编辑约的“编辑责任要求可复核”环节,编辑先核对主体与时间。若编辑约发现转述改变语义,会在“编辑责任要求可复核”标出差异。资料不足时,编辑约保留空白,不替事件补写细节;读者仍可沿公开来源继续回查。